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灵台苹果

灵台苹果
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
灵台苹果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。

一.产品介绍

灵台苹果,甘肃省平凉灵台县特产,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。灵台县地处陇东黄土高原南缘,位于东经107°00′-107°57′,北纬34°54′-35°14′,泾河与渭河之间,属黄土高原残塬沟壑区,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雨养农业区,适宜种植苹果。灵台苹果果型端正高庄、果个大;果面全红或近全红,着鲜红色条纹或晕、果面光洁,蜡质层厚;肉质脆,果肉乳黄色,酸甜适口、纤维少、汁液多、风味浓郁。

二.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因素

灵台县地处陇东黄土高原南缘,位于东经107°00′—107°57′,北纬34°54′—35°14′,泾河与渭河之间,属黄土高原残塬沟壑区,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雨养农业区。海拔在890~1520米之间;昼夜温差大,年平均气温9.2℃,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453小时,无霜期169天。≥10℃活动积温2804℃,年均降水量650mm,森林覆盖率达到37.1%,达溪河、黑河横贯全境,水资源较丰富;土壤主要为薄覆黑垆土,有机质含量相对较高,土层深厚在200米以上,土质肥沃,养分丰富,保水保肥性能较好。灵台县属典型的传统农业大县,境内无工矿企业,无污染源,适宜发展绿色有机果品。

三.地域范围

灵台县地处甘肃东部,是世界上符合优质苹果生产七项指标的最佳优生区之一,也是国家农业部划定的黄土高原苹果生产优势区和甘肃省18个苹果重点生产县之一。灵台县辖13个乡镇,23.2万人,总流域面积2038平方公里,其中耕地面积5.2万公顷,灵台苹果栽植区域涉及11个乡镇,至2017年,建有优质苹果基地达1.5万公倾,以富士优系为主体,年产量18万吨,实现销售收入7.8亿元。

四.产品品质特性特征

(1)外在感官特征灵台苹果果型端正高庄、果个大;果面全红或近全红,着鲜红色条纹或晕、果面光洁,蜡质层厚;肉质脆,果肉乳黄色,酸甜适口、纤维少、汁液多、风味浓郁;(2)内在品质指标灵台苹果的理化指标:可溶性固形物≧14%,总酸(以苹果酸计)为0.19g/100g,维生素C为2.26mg/100g,钙为6.21mg/100g,磷为8.45mg/100g,钾为102mg/100g。(3)质量安全要求灵台苹果环境状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《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》的要求,农药符合NY/T393《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》,肥料符合NY/T394《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》,预包装食品标签等符合《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》,大气监测质量达到了国家质量标准(GB3095-1996)中的一级标准,是生产绿色食品果品的理想环境区域。灵台苹果产地环境按照NY5013(无公害产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)执行;灵台苹果产品按照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执行。生产全过程控制按NY/T5013-2001规程进行加工、包装、储运。(4)运输:灵台苹果进行精致包装,运输时做到轻装、轻卸,严防机械损伤。运输工具清洁、卫生、无污染。公路汽车运输时严防日晒雨淋,铁路长途运输时注意通风散热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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